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厚植信托特色优势 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主持人:为有效回应金融消费者的关切与诉求,提升公众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今年9月1日至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与中国新闻社吉林分社联合主办“聚焦金融教育 共话金融为民”系列宣传活动。本期访谈,将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吴平来和观众朋友们进行分享。
首先,欢迎吴总做客中国新闻网吉林直播间。吴总,您好!
吴平:主持人,您好!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教育的普及,信托逐渐走入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视野,也成为越来越多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选择,但还有更多的消费者不是很了解信托以及信托公司,能请您为广大金融消费者介绍一下吗?
吴平: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兼具权利他益、资产保全、恒定存续、风险隔离、灵活多样、私密性强等六大功能。信托公司业务范围涵盖绿色、养老、专精特新、大农业、房地产、基础设施及普惠金融等多个领域,同时,也可以根据投资者具体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灵活多元、量身定制、全面细致的金融服务和解决方案。
主持人:通过介绍,相信广大消费者对于信托和信托公司有了初步的了解,那您认为信托在金融为民上可以提供哪些服务呢?
吴平:2023年3月当时的银保监会、现在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也就是业内俗称的“新三分类”规范,将信托业务共分为25个业务品类。总局为了更好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的根本要求,倡导信托业大力发展能够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实质性服务的家族/家庭信托、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遗嘱信托等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同时鼓励开展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益慈善信托业务。
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信托在金融为民服务中有着自身的定位和特点,那是不是我们每个金融消费者都可以参与到信托当中,成为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呢?
吴平:信托毕竟是私募性质的金融工具,其面向人群应具备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在做好“三适当”的前提下,更要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所谓“三适当”,主要是指“金融机构要基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把适当的产品或服务以适当的方式和程序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金融机构向消费者充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风险特征、收益特征、投向、费用等情况,倡导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的信托产品或服务,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投资产品。
近年来,信托业也在积极建设“三适当”管理体系。尽管信托公司做了许多工作,但如何进一步转变投资者观念、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强化审慎投资理念仍然任重道远。只有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为金融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共同守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