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股东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并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准(粤银监复〔2017〕381号),公司住所由“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25层”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1层”,《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已进行修改。
上述事项已于2017年12月27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特此公告。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