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行业未来十年转型发展的根本遵循。
纵观《意见》全文,有3个“前所未有”:一是目标之明确前所未有:《意见》明确指出行业发展的“2029”“2035”两大目标,清晰展现出未来信托业“坚守定位、治理完善、经营稳健、服务专业、监管有效”的崭新格局。二是路径之清晰前所未有:围绕两大目标,《意见》就全过程监管、加强风险管理、深化公司治理等重大事项作出了明确部署,指明了行业发展愿景的实现路径。三是转型之动力前所未有:《意见》提出坚持深化改革、回归本源、规范开展信托三分类相关业务、做好“五篇大文章”的要求,同时提出推动《信托法》修订、完善信托财产登记、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等改革举措,进一步为行业转型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战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常态化的落实保障机制,而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正是将《意见》要求转化为经营管理实践的关键抓手。结合天津信托近年来的改革实践,构建适应防范风险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信托公司治理体系。
明确战略定位与核心能力建设
天津信托成立于1980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机构之一。2020年,上实集团通过参与混改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发展开启了新篇章。作为上海市属境外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综合实业集团,上实集团聚焦生命健康与环境健康两大主赛道,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绿色健康产业投资控股集团。依托这一独特的实业背景,天津信托确立了“融产结合”的发展战略,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遵循,发挥金融纽带作用,推动科技、金融与产业协同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
通过融产结合,天津信托逐步将集团的产业优势转化为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截至2025年末,公司投向实业领域的信托规模占比超过80%,支持实体、服务新质生产力已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实践证明,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找准战略定位,既是信托公司差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又是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逻辑起点。
构建联动实体发展的战略体系
天津信托公司党委深入践行“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统筹构建了各司其职、协同高效、有效制衡的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突出讲政治、高效率;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突出专业化、规范化;经理层发挥日常经营管理中坚作用,突出抓落实、保达成。
基于新的治理架构,天津信托系统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形成以融产结合、创新发展为核心,以“跨区域、市场化、专业化、协同化”为抓手的战略体系,重点突出服务集团主业功能价值。截至2025年末,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2.86亿元,管理信托资产规模5160亿元,固有资产170亿元,较混改初期分别提升210.9%、116.8%和91.0%,转型根基更加坚实。
描绘高质量发展的业务图景
《意见》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是公司“十五五”战略体系的根本遵循,公司的业务布局将以落实《意见》为核心支点,描绘高质量发展业务图景。
一是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将在严格管控违规关联交易、防范利益输送的同时,对信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兄弟公司之间正常开展的协同业务出台明确的业务指引,科学区分违规交易与合规协同,为信托公司依托集团产业优势、形成差异化转型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适应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公司高度重视合规要求,将全面提升评级表现作为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内部制度加强监管评级结果运用,以《意见》为核心尺度评价内部业务团队表现,引导业务团队探索特色化转型路径。
三是丰富风险防范化解工具。当前信托业面临一定的存量风险处置压力,公司将持续研究《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提出的定向债务工具等新模式,增强自身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稳固的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信托业在支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行业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未来,天津信托将以《意见》为指引,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融合创新、再启新程,在新时代信托业发展格局中展现应有作为。
(作者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