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起点:人民币100万元起,按照1万元整数倍增加;
发行规模:30,000万(以实际资金募集情况为准);
发行时间:
开放日:指受托人办理本期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本期信托计划开放日为
信托期限:2年(本信托计划设有开放日,可在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受益权分为A、B、C三类,A类受益权期限约为一年,B类受益权期限为两年,C类受益权定向发行);
预期收益率:
A类受益权首个核算期的预期收益率设定如下:1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预期收益率为8.2%/年;3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1000万元,预期收益率为8.7%/年;10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预期收益率为9%/年。
B类及C类受益权的预期收益率设定如下:3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预期收益率为9.5%/年。
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拟用于长株潭城际铁路株洲段配套工程建设;
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核算日(开放日及本信托计划终止日)进行信托收益的计算,并于收益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二、风险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债权转让及回购:由我司与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城发”)签订《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并经株洲市财政局出具文件确认债权。
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在债权转让款支付至株洲城发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内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的公示登记。
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该BT项目回购款列入当年株洲市政府财政预算。
保证担保:保证人株洲市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株洲城发回购该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土地收益权承诺优先还款:株洲城发承诺将长株潭城际铁路沿线726号土地的未来出让收益汇入由我司指定的账户作为债权回购的保障措施,接受外贸信托监管。
强制执行公证:所有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三、计划特点
项目优势明显:
株洲市作为湖南省第二大城市,综合实力排名湖南省第二位,地方政府经济实力较强,负债水平较低,区域经济可持续性较好;
信托资金将用于“长株潭城际铁路株洲段配套工程建设”建设,项目合法合规,符合监管部门要求。
有效绑定政府信用:
应收账款合规有效,有效绑定政府信用,该BT项目回购款列入当年株洲市政府财政预算;
在债权转让款支付至株洲城发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内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的公示登记;
由株洲市财政局出具文件确认债权,并由我司与株洲城发签订《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明确株洲城发的义务与违约责任。
优质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株洲市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株洲城发回购该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能力较强;
土地收益权承诺优先还款,株洲城发承诺将长株潭城际铁路沿线726号土地的未来出让收益汇入由我司指定的账户作为债权回购的保障措施,接受外贸信托监管。
投资收益稳定可观:
最高达9.5%/年,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管理规范、透明:
引入优质银行托管机制;
每季度向委托人寄送信托计划资金管理报告。